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更大力度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以更强担当、更实举措扛好经济大市挑大梁使命责任,奋力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二、起草过程
认真学习借鉴上海、苏州、无锡、合肥、杭州等先进地区的政策和经验,组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开展专题研讨,赴重点板块、园区、企业实地走访调研,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经认真研究,最终编制形成了《政策措施》。
三、政策亮点
(一)集成性高,全面优化政策供给
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从科技创新、产业生态、外资外贸、市场监管、金融服务等多方面发力,持续优化政策供给。支持领域涵盖省“1650”产业体系和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并进一步聚焦人工智能和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海洋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强化对优势产业集群的培育,体现出“集成性高、覆盖面广、聚焦重点”的特点。
(二)由点到面,突出产创深度融合
对科技和产业创新的支持从单个企业拓展到特色产业园区、科创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更大力度培育产业生态。市级安排不低于10亿元专项资金,推动大科学装置和海洋创新平台建设,为涉海企业提供创新策源。鼓励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根据建设进度给予最高2亿元支持。支持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制造业中试平台,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
(三)优化方式,突出政策支持导向
统筹财政资源,引导鼓励企业积极向上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和各类资金。优化完善财政政策支持方式,进一步拓宽支持领域,统筹用好“拨—投—股”、政府投资基金、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财政金融工具,大力撬动社会资本,形成财政奖补与金融赋能叠加支持效应。
四、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分为八个章节,五十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支持重点产业集群发展。聚焦支持人工智能和集成电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海洋产业等重点领域发展,助力打造符合我市发展方向的新兴产业集群。
第二章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通过“拨—投—股”方式和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支持优质科创项目;推动平台载体建设,鼓励争创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探索采用“市县共建”模式支持创新平台提升能级。
第三章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支持企业优质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专精特新项目、智能化技改项目和数字化项目,按投资比例给予相应补助。引导企业加强示范引领,注重对企业的梯度培育,鼓励企业向上争取荣誉。
第四章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提质。鼓励外国投资者来通设立公司;支持国内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综合运用信保平台、展会补贴等方式,促进外贸稳量提质。
第五章促进服务业发展繁荣。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平台建设,支持概念验证中心、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企业孵化器等平台发展。加强服务业企业培育力度,给予重点服务业项目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支持。支持场景创新应用,对典型应用场景进行奖励、推介。
第六章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近)零碳试点建设,开展产业园区(近)零碳示范,支持微电网建设,鼓励企业绿色电力消费。积极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入选行业规范条件公告名单,推动新技术、新产品评价认定与推广应用。
第七章支持质量强市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发挥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作用,支持企业提升产品质量、研制行业领先标准。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稳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分阶段给予知识产权优质项目经费资助;综合利用维权补助、保险补贴、商标认定奖励等方式,强化知识产权维权保护。
第八章推动财政金融赋能产业发展。发挥“苏科贷”“小微贷”“江海贷”“财信保”等财政金融产品作用,支持融资担保增信服务,实施小微企业转贷服务奖补,用好财政贴息政策,推动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立政府出资让利机制,鼓励基金管理机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